政府主导PPP基金从PPP项目前期直投基金转为PPP项目后续保障基金,笔者认为此种做法具备以下优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是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信心。虽然现在PPP项目实施之前需要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但PPP项目周期长,相应区域的财政能力仍然存在出现一定变化的可能性。相比较变数较多的财政收入,保障基金的存在显得更加直观,可以让社会资本较为清晰地对当地财政履约能力以及PPP项目约定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实现进行判断,大大提升社会资本投资的信心。
二是降低该区域整体PPP项目的预期收益率。保障基金的存在,提高了政府财政补贴支付的能力,大大降低了社会资本回收投资的风险,根据“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原则,将整体降低参与该区域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的收益预期,转而减少财政可能支付的补贴金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三是扩大参与保障基金资金方范围。由于保障基金是承诺认缴制,并且出资往往是偶然且短期方式,相比较PPP项目直投基金的长期持续投资,这个后续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投资偏好,这就可以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以及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基金的认缴。
四是避免因基金的筹集增加政府债务。相比较直投基金的政府方回购容易导致政府债务的新增,保障基金是以受让社会资本的逾期或将要逾期的PPP权益方式介入,在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的转让款后取得对相应政府的该项目的PPP权益,即保障基金中优先级LP等同于短期的PPP项目社会资本,适用PPP项目的投资回收安排,不会引起政府的新增债务。(作者单位:中建八局投资事业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