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将绿色证书认购与企业绿色产品认证、税收优惠等逐步关联
根据当前形势,预期“十四五”初期我国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将基本具备经济竞争力,届时将实现全面去补贴,即发电侧的价格激励政策退出;因此在消费侧,强制性的责任权重机制和自愿性的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具有长效作用。建议参考国际经验,拓宽绿色证书交易方式,并探讨跨部门支持政策,如将绿色证书认购与企业绿色产品认证、税收优惠等逐步关联,形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氛围,发挥可再生能源绿色消费引领机制的作用。(文 | 时璟丽 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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