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挥强制性的责任权重机制和自愿性的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效作用
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在各项政策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费用补偿、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发电侧政策机制的有效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规模迅速增加。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2017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建立了绿色证书核发和认购
平台及交易体系,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启动认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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