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报告如何核查
(二)排放报告核查。
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排放报告初次填报后,须委托经市主管部门备案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在填报系统选定已委托的核查机构。
核查机构通过填报系统查看委托方提交的排放报告,并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机构应向委托方出具电子版排放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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