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电动出行、低耗交通
发达国家以汽车、航空为主的交通旅行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他们比较强调交通运输方式的低碳化转变。2011年德国出台了《国家电动交通工具发展计划》,2016年推出了包括对混合/非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环保补贴等在内的诸多采购激励政策,对4万欧元以下的电动汽车,纯电动车最高补贴9000欧元, 混动车补贴6750欧元;对4万欧元以上的电动汽车,纯电动车最高补贴7500欧元,混动车5625欧元;此外新电动车可10年免缴汽车税。
为降低燃油机动车碳排放,2020年德国修订了《机动车税法案》,对碳排放较高的车增税,对低排放车减税,排放量不超过95克CO2/千米的汽车免税,但若二氧化碳排放上升,纳税额将会上升。2021年德国通过了 《推广清洁和节能汽车法》,要求公共机构提高清洁汽车采购比例,使电动汽车采购比例在2021~2025年达到 22.5%,2026~2030年达到32.5%。
瑞典1/3的碳排放来自交通行业,且车辆以相对老旧的高耗能大型车为主。2018年瑞典推出“奖惩系统”, 化石燃料需缴纳增值税和燃料税(碳和能源税),车主还需缴纳年度汽车税。2019年瑞典电动汽车注册比例达到了18%的历史高点。
日本从2000年起推出环境标志系统,对符合一定排放和燃料效率标准的汽车予以认证。2009年,对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天然气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清洁柴油汽车等“下一代汽车”实施减税计划。2020年日本财年预算共有汽车相关税收2.6万亿日元,占总税收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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