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运动式环境执法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行为。如不事先通知企业,就随时拉闸关电、停水,造成窑炉损坏,就是违法行为。2014年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第67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对于地方人民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追责和赔偿。根据报道,中玻蓝星(临沂)玻璃有限公司的窑炉里还有两千多吨玻璃水尚未出货,但依然被强制关停降温,光修理窑炉就需要四到五个月,费用接近一个亿。对此次损失,执行者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四、针对违背中央决策和部署的行为,应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要求进行追责
一些地方目前出现的环境污染严重现状和庞大的低端过剩产业结构,是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地方党委和政府没有听从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擅自扩大已经过剩的产能建设造成的。在一些地方,多达50%的项目属于违法建设工业项目,至今仍然不具有合法身份。这一违反政策和法律决策的行为,导致今天解决雾霾污染困难、化解过剩产能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局面,造成国家和社会的严重损失。临沂现象是一个违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历史规律的历史和发展教训,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不服从中央大格局的决议而纵容区域小利益发展造成的惨重政治教训。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并为此进行制度构建工作。有关地区的党委和政府,必须对此轮经济危机期间的盲目决策付出政治代价,即使一些主要领导干部退休、调离和升迁,也得追责。建议中央按照最近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十八大以来有关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震慑一些不顾大局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为生态文明制度的下一步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