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之下,以ESG纳入估值激发内生动力
弗里德曼的第三个关键假设是:社会责任相关投资并不能直接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弗里德曼认为以利润为中心的公司投资于利益相关者时,如果这些公司能够计算出这种投资对利润的影响,那么不直接增加未来现金流的投资并不能帮助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反向分析,如果ESG投资能够被有效纳入企业估值,理论上企业投资ESG就是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相一致,而这无疑将较好地激励企业自发进行ESG投资。
实际上,碳关税正在来临,碳管制正在加强,绿色供应链选择也在加速,碳排放正在成为影响企业价值的新要素。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已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公开资料显示该法规对钢铁、铝、塑料三种原料加收的碳边境税率分别为27.2%、21.6%、8.7%。中国是进出口大国,随着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的监管日趋严格,加强
碳足迹的测算和管理对于企业控制进出口贸易风险而言至关重要。绿色供应链方面,全球范围内,苹果、惠普、戴尔等海外巨头,都在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打造绿色供应链,未能较好实现减碳的企业将面临更高的监管风险和被踢出供应链的风险。
而在资本市场上,低碳也是机构投资选择的重要依据。根据GSIA的《全球可持续投资回顾2020》报告统计,2020年全球规模最大的可持续投资策略是ESG整合策略,资产总额达到25.2万亿美元;其次是负面筛选策略,规模为15.9万亿美元。从2016到2020年,ESG整合策略涨幅达到143%,年复合增长率为25%。
长期来看,把ESG纳入企业估值是比较确定的趋势,中国有很多空间可以做的更好。监管方面,积极、全面、系统应对全球碳中和竞争新规则,需要更好规范企业ESG尤其是碳信息披露。企业方面,需不断创新,通过改变生产方式等举措来降低碳排放,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评级方面,进一步规范市场上的评级标准,增加ESG评级的可比性。
经济承压下,企业ESG更需高质量发展。经济承压意味着在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能腾挪的空间更小,这也意味着ESG必须既经济又高效,才能更好完成国家“双碳”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重任务。因此,在经济承压下,降低作秀式ESG、漂绿式ESG、经济社会成本过大的ESG以及减碳低效的ESG,关注比较优势、效率、内生动力的高质量的ESG实践势在必行。
(作者曹春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静萱,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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