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点领域落地,树立ESG标杆
1.国务院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带头开展ESG实践
为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ESG理念,践行ESG责任,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2年发布了《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社会责任局,以“双碳”目标及ESG理念为指导,监督国企的经营和管理。立足国有企业实际,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强化国有企业的ESG专业治理能力,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企业披露ESG信息,力争于2023年实现披露全覆盖。这一目标和举措,可推动民营及非上市企业积极进行ESG披露。
2.银行业践行ESG是提升企业参与度的抓手
银行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履行了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责任,比如“双碳”、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银行在践行ESG方面已先行一步。2022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有效识别、检测、防控业务中的ESG风险,重点关注客户及其主要承包商、供应商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ESG风险,强化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具体来说:一是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如工商银行明确了绿色金融委员会工作职责;二是将ESG因子明确到投资决策过程,如发行绿贷、绿债等金融产品;三是全面披露自身的ESG信息,提高投资透明度,降低投资者风险。
3.城市和区域ESG评价拓展ESG覆盖范围
城市与区域ESG评价体系与我国产业结构分布联系紧密。重工业和能源消耗集中在北方和中西部地区,与东南部地区相比,具有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特点,城市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差距较大。“双碳”目标下,该差距正在逐步减少,东部区域凭借其先发优势,也树立了典型:2021年9月,浙江湖州发布了首个区域性融资主体ESG评价系统,指标体系包含55个四级指标和95个底层因子。依托一体化、智能化的本地公共数据
平台,涉及环保、经信、税务等17个政府部门,整合了10多个数源系统,进而实现了100%线上读取和自动化计算及分析。
总体而言,尽管我国ESG体系发展迅速,但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面临标准不统一、不客观、低效性等外部环境问题,也存在披露方和接收方之间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建议全方位建设ESG,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外部合作和市场建设,提高信息接收能力,加强ESG配套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推动国有企业、银行业、重点城市及区域的先行示范,既保留本土特色,又实现与国际标准的融合,深度释放ESG的乘数效应,从而带动全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杜欢政系同济大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陆莎系同济大学生态文明与循环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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