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三:开展有效的ESG目标管理
在识别重大风险基础之上,企业须披露董事会按ESG相关目标检讨进度情况。新版ESG指引强制要求企业对排放量、能源使用、用水效益、减废实施“目标管理”,敦促管理层达成
节能减排的共识,制定合理的减排目标。然而,环境目标将面临数据基础和目标合理性的双重挑战。
不少公司目前数据基础薄弱,面临多分子公司、运营分散、人为误报等问题,不具备环境目标制定基础。对此,企业可在第三方协助下,编写信息管理手册,统一数据口径,明确指标定义、计算标准、方法及转换因素的来源,并开展信息收集填报培训。另外,部分公司已开始使用智能化系统,如ESG信息在线管理
平台,实现数据在线填报、汇总和换算,提高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在保障目标合理性方面,管理层要在外部监管、可操作性、部门共识等重重障碍之间找寻最大公约数。政府部门已为不少行业制定了环保目标,但由于监管对象和ESG报告口径不一致、监管力度和企业减排计划相差过大等原因无法完全照搬。企业需要通过多方、多轮协调,在监管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达成目标共识。此外,为实现减排工作体系化和长远化,企业也可考虑加入
CDP碳披露问卷、承诺科学减碳目标(SBT)等,在既有框架下帮助企业合理制定目标,也将驱动企业实施完善的环境管理。
新版ESG指引出台,首次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ESG管治情况,企业须在2021年财报中披露ESG管治架构、董事会参与ESG风险判定、目标检讨等情况。监管源于市场,随着ESG对业务的影响逐渐清晰,企业应从被动合规转为主动求变,通过前瞻性ESG管治的顶层设计,向投资人证明企业ESG治理能力,把握可持续发展机遇,实现健康、稳定、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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