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如何面对CCER重启带来的机遇
对于减排项目开发业主
整体来看,全国碳市场第二
履约期年底
履约在即,以全国碳市场50亿吨的年排放总量和其中5%使用CCER抵消来计算,2023年底CCER市场需求总量上限约为5亿吨,而当前CCER存量不足1000万吨,市场缺口巨大。第一履约期全国碳市场配额缺口约为1.88亿吨,配额总成交1.79亿吨,共计0.33亿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消。第二履约期预计配额缺口约为4亿吨,截至2023年上半年配额成交0.59亿吨,CCER重启将对未来配额成交量和CCER抵消需求量产生重大影响。CCER供不应求的局面将反映在
价格端,在市场即将履约时,CCER
价格将持续走高,接近配额价格。因此,伴随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CCER重启更进一步,整体局势更加明朗,部分优质示范性减排项目的开发业主或将最早在年底受益。但从长期来看,CCER全面重启之后,减排量供给持续加大,CCER价格将逐步回归理性。
需要关注的是,新管理办法中的核心问题悬而未决,哪些类型的项目可以开发为CCER暂不明确,而减排项目前期开发需要一定规模的前期资金投入,因此企业不可盲目圈地,而是要擦亮眼睛,有针对性地筛选符合要求的优质项目进行储备或者前期开发。虽然新管理办法未规定支持的项目类型,但确定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结合唯一性原则,CCER机制目前阶段大概率不会纳入集中式光伏风电项目,从而保证环境权益不被重复计算。在储备林业碳汇项目资源时,企业也要在前期密切关注林地质量,并持续跟踪CCER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适合的开发模式。
对于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
新管理办法增加七项监管内容和六项法律责任内容,释放出未来减排项目管理将更加严格的信号,项目业主、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交易主体、主管部门等主体对减排项目和减排信用的诚信度负有不同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责任。在减排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的额外性论证是关键,也是项目注册登记的前提,项目业主需要委托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对项目进行论证。在这一环节,这些机构处于信息劣势,难以掌握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发现并查证项目业主隐匿信息的成本高,因此存在极高的监管失效风险,甚至涉及法律责任。因此,建议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在项目过程中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项目信息存档留证,以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投资机构
2017年3月以来,CCER暂停项目和减排量备案申请。2022年以来CCER整体成交量相比2021年大幅下降,一方面是交易随全国碳市场履约呈周期性波动,另一方面在于第一履约期后CCER存量严重不足。CCER重启后,CCER长期有交易无市场的现状有望改善,统一的场内交易将使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市场交易活跃度将大幅提升,市场投资需求旺盛,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市场交易主体的投资需求探索和丰富多样化的服务场景。但投资者需要关注三方面的风险,一是当前我国碳市场仍以履约企业参与为主,潮汐现象显著,价格发现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出现“企业惜售、个人空炒”的情况,二是碳市场交易具有极强的专业化特征,三是CCER重启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了解减碳和碳市场的运行逻辑,同时精准把握政策趋势,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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