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统筹城市发展与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设,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加强城市洪涝防御能力建设与供水保障,提高城市气候韧性。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布局城镇空间,推动地级及以上 城市编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降低城市建 筑、交通、供排水、能源、信息、环境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暴露 度。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应充分考虑 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科学布局公共消 防、人防设施和防灾避险场所,继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合理 配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依托道路、绿地、水网,打通城市 多层次通风廊道,增加城市空气流动性,缓解城市“ 热岛效应” 。 根据气候变化对降水、温度、湿度、风速、地下水位、土壤含水 率和地基稳定性的影响,调整城市地下工程在排水、通风、墙体 强度和地基稳定等方面的建设标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 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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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全面推广
绿色建筑, 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提升建筑保温隔热、环保舒适等性能要 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融入气候 适应型改造内容。推进城市电力电缆通道建设和具备条件地区架空线入地,开展城镇老旧燃气管网、供排水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
稳妥有序提升道路耐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变幅阈值,增强交通工具、 公交站台、轨道交通、停车场对大风、高温、暴雨、 内涝等的防 护能力。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 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地下管网、排水防涝、城市管理等领域 应用,推动设施提档升级。(责任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省气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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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城市洪涝防御能力建设与供水保障。推动城市排水防 涝工程体系建设。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 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持续推进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 渗、蓄、滞、净、用、排” 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发挥削峰错峰作用。到 2025 年,全 省实现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降雨的有效应对,低洼地区防洪排 涝能力显著提升。遇超标准降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到 2035 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 气候适应型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构建城市 多水源供水格局。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县级节水型城 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住宅小区)等载体建设,有效控 制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加大城市再生水利用力度,将再生水 利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时,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配置再生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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