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5〕1347号)规定,在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下,开展山西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结合山西发展实际,明确全省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范围,科学合理核定输配电成本费用,完成山西试点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坚持保障民生、合理补偿、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意见,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按照合理需求测算并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4.制定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国家发改委审核山西省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意见后,充分论证、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研究测算首个监管周期内山西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格。试点范围为全部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的价格。核价基础为全省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确定电网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建立平衡账户机制;逐步完善输配电价体系,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山西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报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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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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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推动电力市场规范运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1.成立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研究制定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报经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论证后实施。按照山西省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成立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明确工作界面和工作流程,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交易机构以电网企业现有人员为基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公开择优选聘充实专业人员队伍;高级管理人员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依法按组织程序聘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2.明确交易机构职能。交易机构在山西能源监管办和山西省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主要负责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等;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参与拟订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调度机构主要负责电力实时平衡和系统安全。交易机构可向市场主体合理收取注册费、年费、交易手续费。
3.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山西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等合理议事机制,主要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山西能源监管办和省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可派员参加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结果经审定后执行,山西能源监管办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行使否决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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