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协调。发电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所属燃煤电厂开展第三方治理。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要按规定及时结算上网电费(含环保电价)。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加强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活动,推动第三方治理顺利开展;国家能源局在履行电力行业管理的同时,积极推动第三方治理工作;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全国实施第三方治理的燃煤电厂的环境监管。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电力运行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协调和推动地方燃煤电厂开展第三方治理,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本地实施第三方治理燃煤电厂的环境监管。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委托行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定第三方治理合同范本;建立诚信体系,将第三方治理企业纳入电力行业信用体系的监管范围,实施负面名单制度;开展全国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情况调查和产业登记,并定期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信息等;及时了解汇总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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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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