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文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11-16 12:07

13.鼓励船舶结构优化。推进新建船舶应用能效设计指数(EEDI);支持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落实报废船舶拆解,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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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船舶经济航速运行和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在用船舶应用能效管理计划(SEEMP);鼓励船舶实施经济航速,继续支持船舶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优化船队结构和航线配置,促进航运企业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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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管理和能力建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15.继续加大船舶污染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建立国家海事和地方海事、环保、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使用和销售不达标燃油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具备纳管条件的港口区域污水纳管率达100%;推进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试行工作,规范处置船舶污染物,完成内河船舶配备生活污水处置装置或存储设备率达60%;开展码头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上海港污染防治设备和器材配置的联防机制,逐步完善海港码头污染防治设备和器材配置工作;增加船舶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布设,内河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达到19个。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6.加强长三角联动,推进区域信息共享。依托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建立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联动机制,研究支持长三角区域船舶减排的法律法规和鼓励政策,推进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的建立;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能力建设,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船舶环保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内船舶基础信息、运行信息和排放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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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制订技术标准,研究行业节能环保准入和退出机制。研究制订10项港航节能低碳环保地方标准,主要包括:港航节能低碳环保地方标准体系;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港口装卸设备)能耗限值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港作船舶和内河船舶能耗限值和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等。在相关技术标准基础上,研究行业节能环保准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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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推进专项工作,提高节能环保监测和评价水平。研究制订绿色循环低碳港口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完成5家港航企业能源消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开展第二轮港航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研究制订上海港(含内河)LNG加气设施布局和建设专项规划;研究制订上海港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研究制订上海港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积极与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衔接,完成8个监测站点的试点建设;研究制订上海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排放因子库;继续开展港航企业“千企行动”和“万企行动”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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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探索监管模式创新。开展港航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不断扩大港航企业参与碳排放试点交易的范围;研究LNG动力船舶和LNG发电船港基供电运营便利化监管模式;探索提高航道通行效率的可行性,提升航道双向通行能力,减少船舶靠港等候时间;研究道路甩挂运输便利化监管模式,在核心港区先行试点甩挂运输、“一拖二”等高效运输方式,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推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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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科技攻关,促进绿色港口技术进步。重点开展远洋船舶应用烟气处理装置,沿海船舶清洁能源和能效管理综合应用,内河船舶柴油发动机大气污染减排等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港口储能技术应用,运营船舶能效监测与评价,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等管理技术研究;深化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港航节能减排中的应用研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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