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8-22 17:44

第十五条  上报国家的项目基本信息在省发改委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开(涉密项目除外),接受监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综合验收前管理部门可视情进行验收项目信息公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对逾期不能验收的国家高技术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省发改委提出推迟验收的要求,说明原因、提出措施和计划验收时间,省发改委将在一定范围内以通报等方式公开信息。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十六条  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管理部门所在地区以及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的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高技术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对于项目申报、评审审核、实施建设、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发改高技〔2009〕102号)同时废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国家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审核转报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本实施细则由省发改委高技术处负责解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