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8-04 15:53

(四)逐步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回购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可通过公开竞价或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储备的排污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排污单位自愿放弃的排污权,或破产、关停、取缔、迁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其无偿取得的排污权,由当地政府无偿收回。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新(改、扩)建项目,以及停止建设放弃使用的已购排污权指标,属政府出让的由当地排污权管理机构原价回购;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在市场上出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五)妥善处置争议。排污权核定、分配及交易机构的排污权供求、交易信息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排污单位对核定的排污权指标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行政复议。排污权交易出现争议的,相关单位可向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争议涉及交易机构的,相关单位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按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六、强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监督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一)加强全程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出让收缴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政府部门和交易机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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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执法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科学核定企业排污权、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监控实际排污量。对于超排污权排放或在交易中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并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数据真实有效,要准确计量污染物排放量,主动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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