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5〕24号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5-09 23:16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一条(适用范围)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二条(职责分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机管局负责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市机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各区(县)机管局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域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第三条(对象及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一)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未达到同类公共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相应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二)建筑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如空调、锅炉、照明、动力等,能效水平低于同类设施设备系统一般能效水平;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三)实施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四)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应用项目;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五)其他可以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对办公建筑分散于多个区域的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多区域联动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对有多家单位合署办公的办公建筑,可以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由多家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