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1、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湖北省碳排放监测和报告指南》、《湖北省碳排放核查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为碳交易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2、建立严格的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必须按规定执行碳减排监测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前向碳排放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企业碳排放报告;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除履行报告义务外,还必须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3、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激励与约束政策,鼓励企业自主节能减碳,约束试点企业的碳排放行为,规范交易参与方的交易活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4、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分配碳排放权配额,防止市场供需失调;完善碳价格形成机制,避免异常性价格波动;建立完备的交易安全防御系统和安全防控措施,保证交易的安全运转。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5、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碳排放市场交易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对交易参与方、第三方核查机构、交易机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设立由碳交易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技术委员会,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咨询和建议;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重点抓好注册登记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企业碳排放监测计划和报告管理、配额发放与核销、交易与核查监管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湖北证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二)强化企业责任。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企业要提交本企业碳排放数据,配合做好碳排放核查工作。纳入碳排放报告范围的企业要加强本企业碳排放监测等基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关基础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建设等。积极吸引企业和金融资本投入,争取国内外机构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四)加强能力建设。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人才培育机制,培养从事报告、交易和核查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加强与国外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研究、人才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共同研究探索碳交易市场对接的体制与机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碳排放权交易的重大意义、国际经验、政策措施,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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