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细则全文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编辑:王伟2013-12-10 14:21

四、核算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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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以水泥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 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单位为边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 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生产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 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 动力、供电、供水、检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 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 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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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泥生产企业还生产其他产品,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 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一并核算和报告。如果没有相关的核算方法,就只核算这些产品生产活动中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排放。 具体而言,水泥生产企业核算边界内的关键排放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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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石燃料的燃烧 水泥窑中使用的实物煤、热处理和运输等设备使用的燃油等产生的排放。
(2)替代燃料和协同处置的废弃物中非生物质碳的燃烧 废轮胎、废油和废塑料等替代燃料、污水污泥等废弃物里所含
有的非生物质碳的燃烧产生的排放。
(3)原材料碳酸盐分解 水泥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熟料对应的碳酸盐分解排放、窑炉排气筒(窑头)粉尘对应的排放和旁路放风粉尘对应的排放。
(4)原材料中非燃料碳煅烧 生料中采用的配料,如钢渣、煤矸石、高碳粉煤灰等,含有可燃的非燃料碳,这些碳在生料高温煅烧过程中都转化为二氧化碳。
(5)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水泥企业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如蒸汽)对应的电力和热力生产活动的CO2排放。
(6)其他产品生产的排放 如果水泥生产企业还生产其他产品,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这些产品的生产活动应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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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算方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 包括以下步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核算边界;(2)排放源;(3)活动水平数据;(4)排放因子数据;(5)计算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使用的 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6)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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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企业的CO2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的燃料燃烧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及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对应的CO2排放量之和,按公式计算:
 
ECO2= E 燃烧+ E 过程+ E电和热= E 燃烧1+ E 燃烧2+ E 过程1+ E 过程2+ E电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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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ECO2为企业CO2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E燃烧为企业所消耗的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燃烧1为企业所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燃烧2为企业所消耗的替代燃料或废弃物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过程为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CO2 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过程1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过程2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生料中的非燃料碳煅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电和热为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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