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细则全文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编辑:王伟2013-12-10 14:21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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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 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 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 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 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 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 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 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 排放权交易战略,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 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 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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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过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 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 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 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 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行业协会和研究院所专家 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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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 围、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 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报告内容和格式、以及常用参数推荐值。本指 南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涉及其他温室气体),考虑的排 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调入使用的电力和 热力相应的生产环节的排放等。适用范围为从事水泥熟料和水泥产 品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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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运用本指南的水泥生产企业以企业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 发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需要获取有关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 计年鉴 2012》、《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水泥行业二 氧化碳减排议定书》等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提供了一些常见化石 燃料和替代燃料品种的缺省值,供企业参考使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油、替代燃料或协同处置的废物中可能含有生物质燃料。这些生物质燃料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 碳,被视为无气候影响,不需进行核算和报告。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指南 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 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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