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页岩气开发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冯相昭 田春2014-12-30 14:47

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应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基本原则。环保部门要加强国土资源、发改、能源和水利等相关利益部门的沟通,明确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决策能力,推动环境保护融入页岩气资源管理、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为协同控制页岩气开发进程中的各类环境风险提供机制保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参与意识,培育国内环保组织发展,鼓励环保组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探索页岩气开发环境问题的社会化治理模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是尽快出台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为契机,强化“在保护中发展”意识,严格执行页岩气开发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制度等环保法律制度。结合《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修订工作,尽快制定基于我国现有技术现状的页岩气开发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方面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环境监管尽快到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三是加快提出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综合能力建设方案。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抓紧针对页岩气开发的关键风险点和监管要素制定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管理规范,推进页岩气开发环境监管综合能力建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具体而言,一是在环境准入环节应加快研究制定用于规范页岩气资源评价、勘探开发以及商业化开采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相关油气公司在页岩气开发前进行详细而恰当的水质和空气质量背景值测试,同时,探索许可证管理的制度设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二是在钻井环节可借鉴美国各州经验,结合国内开采常规油气的推荐做法,针对套管和固井作业做出具体环境保护规定。特别是各企业在执行增产作业之前,应向环保等相关部门提交每个气井的监控报告,使监管机构能够确定固井作业是否已妥善完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三是推进制定页岩气开采的废水排放标准、废水处理处置相关规定,以及油基钻屑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规范,并对水力压裂法出台专门技术规范,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四是推动制定页岩气开发的废水地下灌注管理规范,提出公开披露压裂液组分信息的相关环保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五是出台适用于页岩气开发的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督检查的相关管理规定,推动建立污染责任事故防范以及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