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合规“新三样”之碳足迹篇——生态环境部会同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解读

文章来源:法治网赵舒杰 梁巍2024-08-23 09:31

《碳足迹实施方案》列举的优先聚焦重点产品

 
《碳足迹实施方案》列举了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范围,即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包括了欧盟CBAM的六大行业(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和氢六大行业)。
 
从《碳足迹实施方案》列举的重点产品范围看,包括了我国的高碳排放行业,欧盟CBAM的六大行业,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等优势出口产品,是涉碳贸易政策、碳减排政策和国际产品碳足迹相关规则影响和冲击最大的行业和产业领域。上述重点产品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碳合规工作,加快建设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开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科学开展核算,加大投入强化专业支撑保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