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026年前的中期碳目标
以上方式,解决了2030年目标现实中的可衡量问题。但是与此同时,它也揭示政策相关的额外问题:要判断中国的达峰气候目标是否完成,我们必须至少等到2035年。
这相比我们目前的时点,仍旧显得太远了。我们需要一个更近期的可衡量目标,特别是考虑到目前的主要政策动向。
2030年前后很多领域需‘惊天一跃’式的改变。
种种迹象表明:为了更快有效减少排放,中国需要改弦易辙,特别是涉及煤电发展与电网体制改革方面。目前各项预期、政策与计划,把所有重大改变似乎都推到了2030年以及之后。这给我们一种感觉:2030年前后很多领域需要“惊天一跃”式的改变。
笔者认为,在2025-2035年期间设定其他可衡量目标是有意义的。比如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占比乃至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总量。它不至于把过多的部门改革任务推向2030年之后,从而造成到时候“太迟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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