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价格还有上升空间,但要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新京报:2021年7月,我国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截至2021年底,总成交量1.79亿吨,成交额76.61亿元。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仍处在较为初期的阶段,首批仅纳入2千多家发电企业。从交易价格来看,我国碳市场的碳价目前约在50多元/吨,而欧盟碳价是60-70欧元,还有较大差距。有委员代表提出,对地方分配配额缺乏监督机制,导致碳交易对企业约束力有限。接下来碳市场和碳交易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常纪文:我跟踪观察欧盟碳市场多年,实际上欧盟的碳市场在很长时间一直不温不火,中国碳市场敲锣促进了欧盟碳交易价格的增长。从价格看,我国碳市场当前的碳价和欧盟碳价确实相差比较大,主要的原因是发展阶段不同,欧盟已是发达阶段,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仍在转型期,要追求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等目标。如果我们用欧盟的价格来交易,很多企业就承受不住。所以与欧盟相比,我们的碳价格在今后二三十年还有上升空间。目前来看,我国的碳交易价格适中,总体和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当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欧盟国家的水平时,那时和欧盟的碳价格可能会慢慢接轨。
碳市场政策方面要一点点完善,比如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到明年年底前争取把八大行业全部纳入碳交易体系,研究开展碳普惠交易,比如个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节省下来的碳,通过手机App进行计算后也可以卖钱。这样的全民减碳的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是我们所追求的。
新京报:除了碳市场外,另一个重要工具是碳税。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研究
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事实上,前些年环保税立法时,曾有人建议将二氧化碳纳入征税范围,不过最终并未纳入。如果中国要实行碳税,在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到哪些细节?有企业担心,如果碳交易和碳税双管齐下,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常纪文:我们在2017年时对我国
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情况做过评估,当时有个
试点省份主动提出退出
试点,理由是通过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就能提升污染物减排等守法问题,没有必要开展
排污权交易。从理论上看,排污权交易、排污指标有偿使用、环境保护税(以前叫排污费)三种如同时进行,学者们普遍认为,需要进一步开展理论和逻辑的论证。
与之类似,如果我们已经在做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指标有偿转让,征收碳税有无现实必要性,需要论证清楚。一些发达国家收碳税的前提是很多企业的排放量已经很低,而我国的经济还整体处于后发追赶阶段,相当多的企业碳排放量大,所以要考虑我国企业对于征收碳税的承受能力。税是一个工具,要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局,其可行性需要有关部门去研究,特别是要听取企业界的意见。如果现有的政策手段难以达到目的,可以考虑在指定地区试点征收碳税。一旦试点证明有效可行,可以考虑全面推行。
新京报:现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还没有完成,我们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生产仍然需要使用钢铁、有色、化工等这些传统的高能耗产业。在推进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应该如何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您对这些高能耗企业的低碳转型有何建议?
常纪文: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推进在2030年前是在后发追赶阶段中开展,难度大,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所以要处理好总书记讲的几个关系。除了企业、地方政府要处理好,各专业监管部门要科学准确地理解新发展理念,把中央的精神吃深吃透,开展统筹、依法、精准监管,否则很可能再次引发运动式减碳。各部门和地方要拧成一股绳,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顾志娟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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