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牌,持续推进国际社会共同实现绿色复苏和应对环境与气候危机
坚持在多边框架下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全面有效落实。明确气候外交服务总体外交和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定位,与欧美发达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国家开展广泛多元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气候进程。
积极推动中美之间在气候领域的双边、一轨半、二轨对话与合作,争取建立制度化的交流渠道和对等机制,并促进省州、城市间应对气候变化务实合作。深化中欧绿色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中欧气候与环境高层对话及地方政府、智库等多方面对话,推动中欧在绿色复苏上达成共识,将应对气候变化全方位纳入贸易投资、数字化等领域的合作中。
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制定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指引,限制高碳项目投资,帮助“一带一路”国家经济绿色复苏和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与欧美日等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第三方气候合作。利用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契机,中国应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贸易领域的全面合作。
同时,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方,中国应发挥更重要的领导作用,引导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联合履约,树立我国在环境和气候领域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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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毅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顾佰和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邓茗文
(本文为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20 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迈向碳中和之路》成果概要摘编,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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