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21年4月17日下午,北大国发院长三角
论坛在上海举行,主题为“迈向
碳中和新时代:产业变革与资本机遇”。本文根据北大国发院副院长、北大环境与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晋涛教授的演讲内容整理。
2015年,在巴黎缔约方大会上,产生了较有约束力的全球协议《巴黎协定》。我认为该协议有两个关键成果:
一、参加大会的所有国家都接受,到本世纪末,将全球表面升温控制在2度甚至1.5度水平。这意味着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争论以及政治争论告一段落。
二、主要
碳排放大国都提出自主减排承诺。这非常不简单,因为此前,或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之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非常不同。有了自主减排承诺,意味着中国、印度等国的立场有180度转变,全球气候协作才成为可能。
不过,这两个成果也有遗憾之处,即排放大国自主减排承诺加在一起产生的结果,与2-1.5度目标相比还有非常大的鸿沟。如果仅满足自主减排承诺,本世纪末地球表面升温不可能是2度、1.5度,而可能是3-6度。所以大会提出,2020年主要排放国重新盘点自主承诺,加起来能与1.5度目标接轨。
中国2020年在自主减排承诺方面有巨大改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向全世界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这与此前的承诺相比,文字差别不是特别大,但实质内容差异非常大。
对于碳中和,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终点条件。我们研究资源经济学、动态规划,都知道终点条件的变化影响整个规划期内各阶段的行为。确定碳中和的终点目标,排放轨迹就要发生很大变化。如果仅有2030年碳达峰这一目标,企业会想2030年之前是不是还是高碳行业的增长窗口期?
而设定碳中和目标后,则意味着利用2030年之前窗口期进一步发展高碳行业的可能性会小很多。投资界、企业界会注意到,要到本纪中叶碳中和、近零排放,2030年之前一定会更加强调低碳工业、可再生能源和非化石能源。
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认为如下三个维度都值得关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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