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与碳减排相关的资金投入
“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势必将通过目标任务分解和细化到各地,地方政府将成为能否实现目标的关键所在和必要条件。事实上,为推动碳减排工作,我国自2010年以来陆续开展了低碳城市
试点工作,期间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资金支持力度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地方积极性不高。研究显示,2030年实现“碳达峰”,每年资金需求约为3.1万亿-3.6万亿元,而目前每年资金供给规模仅为5256亿元,缺口超过2.5万亿元/年以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要在
新能源发电、先进储能、绿色零碳建筑等领域新增投资将超过139万亿元,资金需求量相当巨大。但从我国政府财政资金来看,除了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的国家收入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外,目前没有直接与此相关的公共资金收入。因此,未来需要不断完善与碳减排相关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增加资金来源和对地方的财政投入,助推地方“碳达峰”和“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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