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碳中和要有时间表路线图
发达国家的经历表明,温室气体排放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加,至一定水平抵达峰值而后下降。《巴黎协定》所规定的目标,也是先达峰然后走向净零碳排放。之前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气候行动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2030年下降60%至65%。但只要GDP增速快增量大,仍然会有绝对量的增加。今年我国提出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绝对量的管控,不仅不因经济增长而增加排放,反而要求经济增长碳排放逐步归零。
美丽城市建设,一是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十四五”规划中,要明确实现碳排放达峰,这是城市走向碳中和的第一步和关键一步。社会上有一种错觉,就是碳排放峰值越高,城市发展的空间越大。殊不知碳中和刚性表明,峰值越高,碳排放清零越困难。这是因为,碳排放具有锁定效应,即高碳能源和基础设施投入,经济回收期多在30年甚至更长时间。例如燃油汽车生产线投入,资本密集度高,投资额巨大,而碳中和目标要求在2035年前后,燃油汽车就可能会被强制退出市场;投资燃煤电厂,即使是超超临界,碳中和要求煤电在2050年基本退出。相反,零碳能源、零碳消费品、资本品投入,则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道义产品。英国宣布,将在10年内禁售汽油和柴油车,全球汽车巨头日产宣称计划在2025年后停售旗下燃油车型。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看,高耗能的原材料产业和产品,例如钢铁、水泥、建材、化工,业已趋于饱和或过剩。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尽快弃煤减油,许多城市例如深圳,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已经全部纯电动化。
二是城市更新、老城区改造和
新基建,需要纳入碳约束,严防碳锁定,从根本上消除碳需求。产城一体、职住融合,避免的不仅是交通拥堵,减少的不仅是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步行距离或自行车可达,不需要机动车辆的交通,所实现的零碳,是发展范式的转型。城市汽车更新,不仅要淘汰燃油汽车,甚至燃气汽车也要加以碳排放的核算。对于小区屋顶和可以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要鼓励并利用自然的各种解决方案,提供能源服务,减少化石能源的燃烧和排放需求。新材料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互联网高效调控城市低碳运行,以及居家办公、视频
会议等,都是减碳的有效途径。城市绿地、建筑立体绿化,不仅提升城市韧性,而且吸收大气二氧化碳形成碳汇或生物质能,是碳中和的必要手段。
三是城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也需以碳中和为取向。我国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目前的户籍人口城市化率比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约低15个百分点,到2035年城市化率还要新增15个百分点。14亿人口,30%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城市居民,规模超过4.2亿。城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也要以碳中和为取向。广大农村具有就地使用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的便利,而城市由于人和经济活动密集,在城市空间范围内实现碳中和几乎不可能。但是,碳中和取向的美丽城市建设,要求一切新建、改建严格避免高碳锁定,例如,避免高耗能的超高层塔楼而规划建设楼层适度的小高层建筑,利用城市绿地、湿地,滞洪净化生活污水,减少污水处理能耗。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不能盲目“摊大饼”,要提升城市内部碳中和的能力,减少对外部零碳能源和负碳技术的需求。以
北京、上海、广州为例,其辖区内碳中和是完全不可能的,这就要求空间协同,利用西南地区的水能、西北地区的风能光能和近陆海域的海上风电,为城市碳中和提供零碳能源保障。
美丽中国是美丽城市的聚合体,美丽城市建设的碳中和取向,需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需要碳达峰,而且宜早。城市要超越化石能源燃烧排放的污染控制,制定弃煤和减油规划,开启温室气体绝对量的减排进程。同时,借鉴发达国家2050年前碳中和的有效措施,制定2060年前城市碳中和的实施方案。
(作者: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潘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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