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12日消息,国际海事组织(IMO)11日宣布,批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件六修正案草案,强制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框架。这是世界上首个将整个行业领域的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相结合的框架。
新框架的核心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全球航运业净零排放,将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大型远洋船舶,这类船舶目前约占全球海运二氧化
碳排放总量的85%。
新框架不仅确立了强制性燃料标准,还引入了全球范围的碳定价机制,从而通过“双轨制”推进减排:一是设立逐年降低的全球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二是推行碳定价机制,对排放超标的船舶收取费用。
“航运作为一个全球性行业,其脱碳进程若缺乏统一规则,就很容易出现碎片化风险—谁排得多、谁承担得少、谁先行、谁吃亏等问题。”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能源转型项目协调员、分析师袁雅婷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航运业在制定统一碳规则时面临兼顾公平性与效率性的双重挑战,这一复杂博弈也体现在此次谈判中。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在本次
会议闭幕式上表示,“这项协议可能并不完美,但它为我们前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全球航运现代化方面又迈出了一步。”然而,在美国政府临时推出谈判、全球贸易争端因美国“对等”关税逻辑持续升级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围绕全球航运业减排努力还将面临巨大挑战。
历史性的协议
新华社报道称,上述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是设立“国际海事组织净零基金”。该基金将利用碳定价机制所产生的收入,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减排转型提供支持。这些措施计划于2025年10月正式提交国际海事组织会议审议,如获通过,预计于2027年生效。留出的两年过渡期旨在为各方提供充分时间,以调整运营模式并投资于替代燃料和新技术。
据信德海事绿色航运研究员张晗透露,最终通过的协议是以中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提出的IMSF&F方案为基础,由新加坡提出的折中方案--“J9提案”后,再以J9方案为基础进行谈判修改的。提案提出了双层合规机制:从2028年起,设定鼓励性和底线性两套排放目标。达成鼓励性目标的船舶将获得奖励,未达成则缴纳较低罚款;若连底线性目标也无法实现,则需支付高额罚款。
各国最终通过的协议中规定了海运燃料的温室气体燃料强度标准(GFI),超过该标准的船舶需要根据其超额程度支付罚款,对每吨排放量多支付100美元或380美元。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将设立一个净零排放基金(IMO Net-Zero Fund),用来存放碳定价机制收入所得。
然而,这些基金的使用与分配也较难达成共识,袁雅婷表示,“发达国家希望资金更多投入技术创新,但发展中国家则更关心如何帮助他们实际落地减排。确保资金公平分配,特别是支持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脱碳努力。”
最终的协议中确定将这些收入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奖励近零排放燃料(ZNZs)应用,支持全球航运能源转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脱碳进程,以及承担基金及其理事会的日常运作费用。
“这是气候政策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航运业的一个转折点。长期以来,我们的行业一直被贴上‘难以消减’的标签,但创纪录的行业投资和一项新的全球措施可以扭转这一局面,”世界航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乔·克拉姆克在一份声明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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