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壁垒的潜在影响
(一)碳壁垒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影响
碳壁垒实际上是部分发达国家试图利用本国或本区域的市场力量向他国分摊
碳减排代价的工具,这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损害了国际合作互信。
首先,从定位上看,发达国家将气候变化问题与贸易问题捆绑,以环境保护为名,实际上是在行新型贸易保护之实。这种做法不仅规避了自身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还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公平发展权。因此,碳壁垒不仅没有发挥碳减排的作用,反而成为发达国家遏制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政治与贸易武器,沦为国际政治博弈和贸易对抗的手段。
其次,从全球碳减排效果来看,碳关税是以降低全球贸易流量和福利,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福利为减排代价的。这种做法并不是有效的减排工具,碳关税会导致较高的碳减排成本和碳泄漏率,只能用作威胁手段,迫使发展中国家采用碳减排措施。
最后,从贸易角度来看,国际贸易可以通过提高环境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可得性和可负担性,在帮助各国减少排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碳壁垒阻碍贸易,也就削弱了贸易工具应对气候变化的力量。
一旦发展中国家出口受到碳壁垒的阻碍,伴随经济增长放缓而来的贫困、失业、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外汇失衡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将导致各国调低应对气候变化的优先级,全球气候加速恶化。碳边境调节机制还会激励企业将生产从没有足够气候政策的国家转移到离岸或近岸生产,导致高排放国家对气候行动的积极性减弱。
因此,采取单边碳壁垒措施并不符合全球气候治理的要求,也不利于实现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
(二)碳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毋庸置疑,全球碳壁垒势必将加剧国际贸易的不平衡,导致全球贸易格局发生变动。从贸易份额来看,发展中国家所涉及产品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普遍高于发达国家,碳壁垒给发展中国家企业带来了非生产性劣势。如果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不符合发达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标准,这些产品将遭受以环境保护为名的贸易壁垒,导致出口产品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失去目标市场的竞争优势,进而改变贸易流向。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的制定、第三方机构(如法律、认证、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垄断地位加强,部分发达国家还可能利用碳壁垒作为竞争力调整手段,阻碍新兴经济体的发展。
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将碳排放标准纳入贸易领域的单边措施容易构成隐蔽的新型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提高贸易摩擦的数量和辐射范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义务分担、碳关税合法性以及低碳产品贸易自由化等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WTO对于气候贸易政策的认定与协调机制存在滞后。
欧盟CBAM的合法性、公平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仍有很大争议,引起广大发展中国家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担忧。欧盟CBAM在具体机制、监管技术以及征收标准的公平性方面还有待检验,其实施后可能产生征收数量、产品和地区的示范和扩散效应,必定会导致一些国家或竞相效仿,或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从而形成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恶化国际贸易环境。欧盟CBAM作为区域性政策,可能会迫使其他国家对欧盟贸易政策发生改变,造成紧张的地缘政治局势,引发贸易争端。
因此,在碳减排和碳关税等议题上,各国需要加强沟通与协商,寻求共识,以维护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三)碳壁垒对全球产业链的影响
首先,在碳壁垒设置意图上,碳壁垒不仅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防止“碳泄露”,更是发达国家为了维持自身的产业竞争优势,通过碳壁垒来迫使贸易国,尤其是新兴发展中国家承担碳减排的经济成本,削弱新兴经济体的竞争力,最终推动产业链本土化并吸引产业链回流。例如,在动力电池行业,若国外产品无法通过欧盟的
碳足迹认证要求,欧盟本土产业将因此获得巨大的机会。罗必雄等分析表明,面对欧盟CBAM,全球重点行业产出将呈现从高碳产品出口依赖度高的发展中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或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发展中经济体转移的趋势。
其次,在碳壁垒实施效果上,碳壁垒影响了全球产业链话语权。碳壁垒对进口产品存在歧视性,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可以利用
碳标签等碳壁垒将一些发展中国家贸易供应商剔除出其主导的供应链,进一步提升本国企业在供应链体系中的影响力。例如,苹果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势力,对供应商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面列出了责任标准,这对处在高碳制造环节的发展中国家企业十分不利,这些企业必须额外投资零碳工厂,专用投资进一步增强其对苹果产业链的依赖。
最后,碳壁垒对潜在投资的流向与效率产生影响。新兴经济体作为全球化产业链上的供给方,特别是属于碳壁垒目标行业内的企业,在出口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为应对风险,可能会以牺牲效率来调整供应链布局。例如,晶澳科技、隆基绿能等国内光伏企业纷纷宣布赴美投资设厂。在国内光伏产业链效率和成本优势明显的背景下,这些企业决定在海外扩大制造能力,隐含了应对出口碳壁垒的压力。
(四)碳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碳壁垒的持续蔓延必将对中国对外贸易产生广泛影响。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欧美国家的碳关税主要针对钢铁、水泥、铝等高能耗、高排放的产品,这些产品的出口竞争劣势对中国整体对外贸易的影响有限。
一方面,由于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和去产能政策,这些产品出口并不受鼓励,外部碳壁垒进一步促使相关企业加快低碳转型。以粗钢为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显示,2021年中国粗钢产量的压减任务已全面完成。
另一方面,根据世界银行最新数据,中国总体CBAM风险指数非常小,仅为0.0028,对欧盟的CBAM覆盖产品出口份额仅占相应产品总出口的8.6%,短期内受影响企业有一定的过渡期来适应和调整。但从长远来看,CBAM覆盖的产品和行业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不再限于初级产品,甚至引发其他国家持续跟进制定不同类别的碳壁垒措施。另外,如果西方发达国家在钢铁等高碳产品上形成“碳壁垒同盟”,互认碳成本并抵扣,那么中国特定行业的出口将更加困难,产业结构转型将陷入被动局面。
与碳关税相比,类似碳标签、碳减排认证等非关税碳壁垒对中国贸易的影响更为紧迫。碳足迹相关的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本土制造业保护政策的一部分,特别是
新能源产业,碳壁垒可能进一步扩散。广泛来说,非关税碳壁垒提高了中国产品出口到碳壁垒国家的准入门槛,直接决定产品是否允许进口,同时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管理和遵从成本。其中,外贸“新三样”即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是非关税碳壁垒的重点行业,而外贸“新三样”也是中国出口动能最活跃的产业。
实践中,由于电网排放因子的争议,中国绝大部分产品在碳足迹方面缺乏竞争力。此外,原料、产品生产、运输回收等环节都需要碳排放数据来建立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机制,由于中国与欧盟在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排放因子等多个关键核算流程缺乏互认,碳足迹量化尚面临标准统一、数据库建设、软件规范性等许多挑战,从而扩大中国外贸供应链体系风险。但另一方面,碳壁垒也会倒逼行业提升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引领国内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目前,中国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导企业正积极探索碳壁垒应对方式,包括积极参与国际减碳倡议、建设零碳工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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