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我国的机遇和挑战

文章来源:新华网碳交易网2023-03-23 10:11

碳税的本质

 
  碳税,一般被认为是针对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碳排放所征收的税;碳关税则是国际贸易中针对来自未实施碳定价国家的进口商品和服务所实施的单边贸易措施,也是基于进口产品与本国产品碳含量的差异,采用一定方法进行价格调整,缩小两者价格差的一种关税。然而,与传统关税不同,碳关税除关税征收的技术手段即归类、估价与原产地以外,还有赖于商品碳排放量检测、国内环节碳税认证等技术手段。因此,碳关税本质上是一种边境调节机制。
 
  碳关税实际上是一种碳税,因为商品进出口国家碳税制度的差异而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碳边境调节的一种制度,与关税具有相同的形式特征和功能。实际上碳关税征收的形式与强度除了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直接相关外,还与商品原产地国家的碳税政策有所关联,如商品出口国在国内不征收碳税或征收碳税但在出口环节实施退税,则商品进口国要全额征收碳关税;若商品出口国在国内缴纳的碳税额低于商品进口国征收的碳税,两国碳税的差额则为进口国征收的碳关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