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环保还是政治?

文章来源:《环球》杂志宿亮2023-02-13 11:22

“碳治理”必须依赖多边主义

 
  欧盟“碳关税”出台后,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首当其冲。一旦欧盟正式开征“碳关税”,将在全球贸易体系中造成新动荡。在当前部分国家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倾向抬头的背景下,“碳关税”暴露出国际体系存在的漏洞,以及建立更加有效的全球治理的必要性。
 
  首先,关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建设短板明显,需要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建立有效的互动,理清碳减排、国际贸易等存在的相互联系。
 
  “碳关税”究竟应该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安排下讨论,还是应该在WTO等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讨论?这个问题关系到全球治理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事实上,在国际气候治理中,一直存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原则,也就是站在历史高度划分责任,保证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不过,在WTO体系之下,尚没有明确关于高碳产品贸易纠纷处理的国际法依据。“碳关税”是否符合《关贸总协定》仍是“灰色地带”。这意味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在这一领域“瘸腿”。
 
  其次,“碳关税”是一种明显的“单边主义”行为,能否顺利推行仍是未知数。在过渡期之后,相关行为是否会激起其他国家的反对,甚至引发贸易反制措施?
 
  这并不是欧盟第一次通过气候变化在产业政策和贸易关系上做文章。2008年,欧盟通过法案,在航空业引入ETS,要求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运营商遵守碳排放配额机制,超出的排放量都要在ETS中购买。2012年,这一政策正式实施;也正是在这一年,以中美俄印为代表的20多个国家集体抵制。尽管欧洲最高法院支持欧盟的决定,但这一针对航空业的“碳税”最终还是不了了之,就连不少欧洲航空运营商、欧盟成员国经济发展官员都明确反对。
 
  由此可见,在涉及气候变化、自由贸易这些全球性问题时,唯一的解决之道只能是多边主义的;忽视他国的利益诉求和政治关切,是不可能取得真正进展的。正如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所说,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面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坚持多边主义合作共赢是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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