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泄漏”是环境问题,还是经济问题?
随着气候变化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等国际条约开始限制各经济体
碳排放,但这些国际条约和机制在法律效力和监督执行上并不完善。理论上,当某个经济体出台减排措施,企业可以将高碳产品产业链向减排压力不大或措施相对宽松的经济体转移,导致“碳泄漏”。
2005年,欧盟成立欧洲气候交易所和“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针对能源和工业等产业制定碳排放配额,并允许企业之间根据市场供求原则交易配额。在启动之初,为了减少减排对欧洲企业的冲击、防止“碳泄漏”,欧盟向企业发放免费配额。
这一体系在执行的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能源价格市场波动影响配额交易、成员国不积极配合公布碳排放以及不少重排放企业外迁等。
2019年推出《欧洲绿色协议》之后,欧盟着手改革ETS体系。2022年12月,欧盟达成了改革方案,打造第二代ETS,大规模减少配额,并通过金融措施在一定时期内稳定配额交易价格,避免价格波动造成的产业冲击。
此次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出台避免“碳泄漏”的措施,也就是被称之为CBAM的欧盟“碳关税”。
不过,“碳泄漏”究竟能够给气候变化造成多大影响?“碳泄漏”是将某地的碳排放通过重新划分国际分工的方式转移到另外一地,而并非增加全球整体排放量。因此,也有学者担心,发达国家
碳减排造成化石能源价格下跌,会导致发展中国家增加能源消耗,导致整体排放量增大。但近年来,事实证明减排对国际能源价格的影响相比新冠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并不显著。
不少经济学研究显示,“碳泄漏”给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微小、可控。而且,随着发达国家减排给全球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以及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碳泄漏”并不是应对气候变化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与其说“碳泄露”是环境问题,不如说是一个经济问题;“碳关税”所针对的并不是更好的减排,而是更好的贸易竞争地位。
通过征收“碳关税”,欧盟实际上为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建立了一种非贸易壁垒。通过要求缴纳“碳关税”,欧盟企业进口成本提高,可能会促使它们转向欧盟本土产品,推动制造业回流欧洲。相比强行提高进口税率,试图平衡“碳泄漏”采取的措施看上去似乎更“公平”,打着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名义的“碳关税”也更具道德优势。
无论是欧盟“碳关税”,还是美国等酝酿中类似措施,实际上都违反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条重要原则,那就是区分历史责任和当代责任,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中的义务。“碳关税”的实质是通过经济体的国内法或域内法,在气候变化领域进行“长臂管辖”,把减排成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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