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国际实践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机制,1997年《京都议定书》首次使用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每个国家及地区需控制本国的碳排放量以完成承诺责任,并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交易配额,优化资源配置。截至2020年5月,已有中国、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二是主要适用于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的大型企业;
三是采用配额分配方法管理,如依据排放和生产情况设定各地区、各企业的配额,以及企业排放量的监测、核算等;
四是设置注册登记管理系统、排放交易
平台等交易保障条件;
五是增强对企业的行为规范约束,包括对于企业减排责任的法律规定,对未能完成排放检测、报告和扰乱市场行为的罚则制定等。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cheme,EUETS)于2005年为实现《京都议定书》下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而推出,是世界上首个多国参与、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分为四个阶段,并已初步形成了
碳价格机制,促进欧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
一是2005~2007年,仅涵盖发电厂和高能耗行业,几乎所有配额都免费提供给企业;
二是2018~2012年,配额与2005年相比下降了6.5%,免费分配的比例降至90%左右;
三是2013~2020年,欧盟范围内的单一排放上限取代了国家上限系统,
拍卖成为默认的配额分配方法,统一分配规则适用于仍免费分配的配额,2005~2019年期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的设施排放量下降了约35%;
四是2021~2030年,目标是2021年之前,将配额的年度削减速度提高到2.2%,同时继续免费分配配额,通过多种低碳融资机制帮助各行业应对低碳转型的创新和投资挑战。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