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框架。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在金融支持“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先进经济体注重健全制度体系,尤其重视以立法形式来推进金融在支持双碳目标中的作用。我国也可通过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法律保障;强调政策的有序衔接和统一,重视各项金融工具之间的均衡发展;参考TCFD框架对环境气候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压力测试,规避经济损失并防范市场中高排放主体退出引发的金融风险。
(二)重视市场作用,提升活跃程度。各国实践表明,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市场的作用非常关键。因此,需要重视发挥市场作用,提高市场相关各方参与碳中和的热情。一是健全沟通交流,促进信息共享。使信息在政府、金融业、实体经济等不同主体和领域流通,促进市场内资源共享和公开透明;二是明确权责关系,强化宣传指导,提升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参与碳减排工作的意识,增强碳市场的活跃程度;三是完善绿色相关的考核机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推动ESG绿色投资和碳市场的交易;四是着力健全以市场经济规律为调节主体的体制机制;五是强化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高效运转;六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加强数据质量保证和对碳排放数据的核查,完善价格稳定机制,规范碳市场运行,促进市场流动。
(三)结合发展实际,实现金融创新。各国国情不同,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存在较大差异,需因地制宜进行区域模式创新。总结梳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取得的成功经验,探索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区域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借鉴欧美国家在碳市场、碳金融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注重消化吸收和推陈出新,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碳金融产品。
政策建议
(一)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一是制定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标准。以碳中和为目标修订行业标准,实现绿色资金、绿色金融工具与碳中和目标的精准对接;二是以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如降低环境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等为宗旨,搭建多领域、市场化、信赖度高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三是借鉴国际市场绿色债券标准,建立健全绿色债券及其评级体系,便利其发行、认购等,促进绿色债券发展。
(二)推动融资工具创新发展。一是优化服务,完善体系,为绿色科技成果提供激励、有保障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通用标准研究,为碳中和目标和绿色发展提供统一标准;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增加对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资金支持,提高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管理。一是开展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通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有序引导金融机构重视并主动开展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健全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常态化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环境信息披露力度;三是将绿色金融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推进绿色金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强化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审慎管理。
(四)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细化完善监管指标,健全激励体制机制,提高商业银行参与碳中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创新保障体系,努力推动融资便利化;三是加强机制保障和制度建设,提升碳市场运行能效;四是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开发
碳基金等新型融资产品,拓宽金融产品覆盖面,推动碳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