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
绿色金融条例》(以下简称《绿金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绿金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需要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理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金融保障。今年是“两山”理论发表15周年,深圳开展绿色金融立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为推动我市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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