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一步激发潜力、开拓市场,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综合处处长丁辉表示,尽管在过去的若干年中,我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已经投入大量资金,但要实现“二氧化
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等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我们还需要继续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也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气候投融资将是新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