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
发展环境权益市场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类生存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在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第六条提出要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以经济手段达到环境治理的目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中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包括
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交易市场,四个市场进度不一,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展最快,已于2017年12月底宣布启动全国
碳市场建设,其余三个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尚不成熟。
广东碳市场是中国碳市场建设先行
试点之一,在配套制度建设、交易流程管理、运行机制设计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2019年广东碳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方面均居于各
试点碳市场首位,2019年全年成交约4.47千万吨
碳配额,成交总额约8.47亿元人民币[1]。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2019年3月与欧洲能源交易所(EEX)同步上线业务推介,促进跨境碳市场合作,支持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广东)碳市场,学习国际先进
碳交易所运行经验。
《意见》提出要发挥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在碳配额交易、
碳金融产品创新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经验,后续还将开发环境能源综合交易服务平台、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碳普惠制平台等多个平台。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可依托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现有成熟交易平台,打通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开展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交易,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开交易市场环境,探索基于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创新,增强市场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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