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
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
会议决定在包括广东省广州市在内的八个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实际建设中重点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突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研发创新型绿色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
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主导产业快速发展,探索绿色金融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新型发展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重点推进的国家战略,在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45处提及生态,27处提及绿色,15处提及低碳,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工作的开展对于粤港澳大湾区整体绿色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意见》指出,将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的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获批以来,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很有必要总结提升和复制推广广州市绿色金改区绿色金融发展的成熟经验和模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结合大湾区内“二区九市”各自经济发展模式和现存产业情况,加强大湾区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环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接合作,推动绿色金融更好地服务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