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金融支持导向或者精准施策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有重大影响。虽然在金融市场成熟程度方面,我国与发达经济体还有差距,但我国是利用金融工具支持产业政策的早期实践探索者。
国际金融机构普遍将关注点聚焦于环境、社会风险要素对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与之相比,国内金融机构率先尝试利用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引导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及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在引导产业绿色转型的同时降低自身面对高风险资产的经营风险。例如,银监会曾在银行业实施限制“两高一剩”信贷政策及绿色信贷引导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金融机构贯彻上述政策,产生了利用金融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及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的积极作用。
中国经验的成功,促进了国际机构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规则和标准。在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相关目录和指引发布后,欧盟启动了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研究项目。2019年6月,《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公布并征求意见。2020年3月中旬,欧盟关于可持续金融《技术报告》(Technical Report)、《分类报告:技术附件》(Taxonomy Report: Technical Annex)、《适用性指南:欧盟绿色债券标准》(Usability Guide: EU Green Bond Standard)正式公布。欧盟成为继中国之后建立系统化绿色金融基础标准的经济体。
《技术报告》阐述了欧盟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背景、起草过程、构建原则及对未来的展望。《分类报告:技术附件》(以下简称《分类报告》)阐述了欧盟绿色金融标准采用的
方法学、绿色分类经济活动在《欧共体经济活动统计分类》(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以下简称NACE)中的代码及其含义表述,并从气候变化减缓、气候适应维度,阐述了NACE各经济行业进行技术评估形成的欧盟绿色经济活动分类及其筛选标准,以及各类绿色经济活动的减排或适应原理。《适用性指南: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主要阐述了绿色债券的定义,程序规则、合格项目的评估筛选规则、绿色债券框架设计、第三方鉴证等,是指导以欧盟绿色经济活动为标的资产的绿色债券发行活动的重要文件。在上述三份文件中,《分类报告》是欧盟绿色金融标准的基础性核心文件,欧盟依据该文件识别、界定绿色经济活动。
在国内,自《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产生巨大影响之后,因政策、技术标准发展及金融市场绿色标准一致性的诉求,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系统地指明了国内现阶段绿色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并明确了相关行业绿色产业项目(即绿色经济活动)具体界定标准,为金融部门更新或出台新的操作实施政策提供了指导。按照《目录》,应根据投资、
价格、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实际需要,逐步制定以《目录》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社会组织更好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随着“十四五”绿色发展重点目标和任务的逐步明晰和绿色金融发展的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对于国内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我国正在根据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发展和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发展形势开展修订更新工作。
在此背景下,分析国内《目录》等政策文件及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各自的特点,有助于了解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发展趋势,以及国内与国际相关标准的一致性和差异,更好地进行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衔接,适应金融市场日益开放的形势。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金融体系中最具基础性,也最具区域差异性,体现了不同经济体、不同区域政策、行动重点的差异,也是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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