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适当向环境和气候倾斜
当下,亚洲地区可持续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之一是低碳转型的进度较慢。这从各国相对保守的国家自主承诺(NDC)和巴黎协定中的承诺中都能体现出来。联合国环境署在2017年的一份报告中就指出,按照当下巴黎协定的承诺,到2100年全球气温至少要升高3摄氏度。[1]笔者建议必须要从各国顶层设计入手,加大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低碳转型。这包括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加快降低对化石能源的显性的和隐性的补贴[2],同时,要注意能源转型不仅限于能源产业,而是要将减碳的目标嵌入到所有国民经济领域的发展规划之中。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亚洲地区,所有气候相关项目中,大多数还是仅限于减缓气候变化类,而并没有对气候适应类项目给予足够的重视。而事实上,鉴于该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复杂性与脆弱性(在亚太地区,一个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机率比其他地区高出5倍),适应类项目应当受到更多的关注,未雨绸缪。以目前的二氧化
碳排放情况测算,气候变化会加快自然灾害威胁的到来,并增加与之相关的财政风险[3]。所以,气候灾害风险管理必须被尽快纳入到国家级战略规划中,并对气候适应类环境投融资活动给与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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