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塞冬原则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国内几家大型船企内部人士的认同。他们认为,从企业角度而言,发债最直接的目的在于融资,而绿色债的使用限制较多、发行较为不便,在已有信用担保、融资利率与绿色债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企业往往不会采用这种工具。“
绿色债券更多的是给自身信用不够或者故意套用新鲜词汇的企业开展的融资工具,对于大型船企而言,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很多种,因此,不需要借助或套用绿色的标签。”一位大型船企内部财务人士坦言。
近年来,受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信贷风险和监管力度不断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相关融资贷款不断缩减,部分企业通过股权交易、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了融资渠道。然而,这并不是全部,整个行业融资难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尽管从目前来看,金融机构提出的绿色金融产品在航运及造船行业推广阻力较大,但业内人士仍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噱头,其发展仍具有生命力。“节能环保是大势所趋,关键要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找到合适的项目,才能推进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好地合作。”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