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批直接推动环境风险和效益“外部性内部化”的绿色金融政策实现创新进展。促使经济活动外部性内部化,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许多绿色金融政策,通过一些经济激励措施,间接引导企业将外部性内部化。在过去一年中,环保税正式开始征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等对外发布,标志着中国政府出台和落实了一批直接促使环境风险和效益在经济活动中内部化的政策。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有关政策丰富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手段。《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于2018年5月由生态环境部审定发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办法通过“评估定价”环境风险,强制性征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做法,提高了环境风险监管、损害赔偿等工作的成效,有效丰富了我国目前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政策工具[2]。
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保险试点工作经验。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
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五省(区)绿色保险试点工作重点中,都有推进环责险开展、引导保险资金进行绿色投资等内容。但目前,各省(区)绿色金融工作开始时间不一,侧重领域不同,实践进度与效果有所差异。
1.浙江省
全省范围内推广生猪保险与无害化联动机制。全国首创“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落户衢州市试点,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环境风险管理服务。创新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结合的绿色保险“衢州模式”,提高养殖户的生产效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
2.江西省
2013年江西省开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已上市3只绿色保险,包括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业大灾险、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保险的发展还有待加强。
3.广东省
广东省已上市巨灾指数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险、绿色农保+、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9只绿色相关保险,开展涉重金属行业试点。
4.贵州省
2017年,贵阳市首次开展山地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已上市的保险有环境污染责任险,森林险和气象指数保险,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治区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棉花气象指数保险等农业气候保险稳步推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