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七部委推出《关于构建
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中国需要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包括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排污权交易市场、节能量(用能权)交易市场和水权交易市场,并丰富相关融资工具。目前中国推进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中,
碳排放权市场的发展进度最快,已于2017年12月宣布启动全国
碳市场。
试点碳交易已有五年经验,但相关金融产品乏善可陈,已有的产品可复制性较差,其根本原因在于
碳市场本身发展的不成熟,即使已经形成了“
碳配额”和“自愿减排量”两类碳资产,但资产风险较高,资产价值难以获得金融市场的普遍认可。本文将对
碳金融发展的现状和主要障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碳金融发展仍处在探索初创阶段
碳金融的发展与创新,首先取决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自2013年开始,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个试点碳市场陆续启动;2016年12月,又新增福建和四川两个试点省区。试点市场相关立法均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目前还未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准,市场缺乏立法基础。
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础设施方面,各试点在不断加强建设和运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需健全登记簿管理体制、完善系统的安全机制,并解决各试点的注册登记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对接等问题。全国碳市场的登记注册系统设置在湖北,交易结算系统设置在上海。目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牵头正在做相关系统的基础建设工作。
碳核查方面,除了四川省外,各试点均制定了核查指南,但在行业分类、术语、细则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存在标准不统一、核查边界模糊和核算数据具有不确定性等问题,影响核查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另外,有资质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数量较少,难以保证
碳核查的质量。
从交易来看,2014年到2018年,除四川省还没有进行市场交易外,各试点共交易约1.9亿吨,交易额达到37.5亿元。整体来看,碳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备,但各地均存在交易机制不成熟完善,交易量不大,流动性不足,各地交易
价格差异较大,北京的成交均价51.2元/吨,而重庆只有2.9元/吨。显然,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由此派生的碳金融发展也处在探索初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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