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鄢德春,《中国碳金融战略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12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我国的碳金融产业正在从卖方碳金融向全方位的碳金融转换。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中国在碳金融领域的地位将从附属变成主导,即从世界碳信用的最大卖出国,发展成国际上规模最大的国家碳市场。在《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框架下,中国从2006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展最多的国家,众多的企业通过实施符合联合国规定的各类节能减排项目,把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商品出售给以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买家,我国的碳金融因之向卖方碳金融方向发展。但是欧盟决定从2013年开始只接受来自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即中国不再能扮演碳信用卖出大国的角色。2013年我国也开始实质性启动包含北京、上海和深圳等七个省市的碳交易试点,并可能在2016年形成全国性的碳市场。我国的碳金融产业角色转换亟需系统性的预判和顶层设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一、我国碳金融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一)我国碳金融战略的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我国碳金融战略的目标需要结合已经发生巨变的国际情境,在建设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和增加国际影响力方面进行努力。我国碳金融战略的目标应包括三个要点,一是转化在清洁发展机制领域积累的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三是提升我国在国际碳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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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化在清洁发展机制领域积累的能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欧盟改变了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面的政策之后,中国作为清洁发展机制框架下基于项目的碳市场上最大卖方地位就不复存在。在新的国际情境下,把我国已经在清洁发展机制方面积累的能力和经验,转化为新时期我国碳金融产业发展的资源和基础,是我国碳金融战略的重要目标。
2.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碳排放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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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我国能效提高和降低碳强度的量化目标。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节能环保的既定方针。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3. 提升我国在国际碳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目前美国、欧盟和日本开始参与并主导新一轮的国际贸易规则谈判进程,在诸如跨太平洋伙伴协定、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定以及多边服务贸易协定谈判的进程中,环境议题已经成为新国际贸易规则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发达国家试图把其在绿色制造方面的优势引入到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从而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带来制约。与此同时,欧盟凭借其覆盖30个国家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实力,一直强硬要求其他进入欧盟境内的飞机缴纳“航空碳税”。在新情况下,建设和增强我国碳金融产业才能保障我国在相关领域的谈判地位。提升我国在国际碳金融领域的话语权以及国际影响力,是我国碳金融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