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7-08 19:12

四、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信息系统,为决策部门和全社会投资者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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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项目的环境成本信息和分析能力,或者取得这些信息的成本过高,是许多有意向参与绿色投资的机构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瓶颈。我们建议,应该参考Trucost提出了“自然资本负债(Natural capital liabilities)”的概念,将企业和项目的大气污染排放、水资源消耗、垃圾生成等造成的环境成本尽可能量化,评估这些成本没有被目前市场价格所反映的"外部性"的规模。这个环境成本信息系统中应该包括对主要行业、企业、产品的较完整、不断更新的数据库,并采用比较科学、标准、有可比性、透明度的测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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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巨大的社会效益, 我们建议这项工作应该由政府(如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社科院环境和发展研究中心等)或投资者网络(NGO)来承担, 也可以由政府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来承担,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实现。其成果(数据库)以准公共产品的形式,用最低成本价提供给社会,尤其是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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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该信息系统所涉及的若干主要步骤包括:1)由环保部门测算并定时提供中国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清单,并提供各行业、各地区和主要企业的排放量。考量的污染物应该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PM10、VOC、污水等;2)通过投入产出表分解行业上中下游的排放来源;3)评估各项污染物的外部性,其中重点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考察健康危害(包括劳动时间缩短和医疗费用等);4)采用“生命周期价值”的方法估计各项外部性的危害;5)建立全套按行业和主要企业分类的数据库;6)在此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责任情况,可以进一步制作针对主要公司的环境成本测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该信息系统的数据一方面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可为所有的投资者,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私募基金、非金融企业在分析和投资决策时使用。比如,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时就可参考该成本估算的结果,政府也可以在确定价格补贴、资源税、排污费时参考这些成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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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若干领域实行强制性绿色保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应该参考德国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在更多的领域推行强制绿色保险。我们建议,在2013年初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覆盖领域,尽快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关于应该参保的行业,除了目前已经强制参保的海洋石油勘探和内河运输行业,《指导意见》中已经提出了若干对象。我们认为该文件中提到的行业仍比较局限(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以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主要集中关注了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风险。应当强制参保的对象行业还应该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石油化工、热电、煤矿采选、煤化工、钢铁、水泥、塑料、危险品化学品运输处理等行业,实现环境风险企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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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保范围,最初可以先针对突发性的环境事件(如石油泄漏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建立法规。长期来看,则应当逐步扩展至累积性环境污染损害(如长期废气、废水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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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保机构,主要应该由财产保险公司自愿承保。这些保险公司可单独开设绿色保险部门(业务性质或类似于巨灾保险),这样分散化的保险方式能够利用现有公司的专业技能、也能满足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差异化需求。当然,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建立如美国环境保护保险公司这样的专门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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