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金融制度建设对绿色投资的引导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7-08 18:57

主权评级方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发布一份名为《主权信用风险的新视角:把环境风险纳入到主权信用分析之中》的报告提出环境因素应被纳入对各国主权信用评估中。这份报告以巴西、法国、印度、日本和土耳其五个国家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得出自然资源的恶化可导致一国贸易收支出现变化,从而影响国家的主权信用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公司信用评级方面,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中的标准普尔,已经提出了在评级过程中的需有ESG考量。该公司重点关注了全球变暖、碳排放清洁能源相关因素,并将相关风险评估纳入已有的“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credit factors”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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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达到绿色社会责任规范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国际上通常被要求披露其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通常包括:企业正运行何种项目、投资对环境产生了或可能产生何种影响、企业为减少这些影响所做出的努力、企业在环保技能领域的投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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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Trucost公司2013年发布的报告,2011到2012财年,FTSE All-share指数中的443家英国公司100%通过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等不同形式披露了该企业的环境问题,并且这些公司全部将企业所产生环境影响进行了量化,披露比例比上一年的80%上升了20%。披露比例在2004年平均仅为37%左右 。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英国在环境成本披露方面表现领先的原因在于,英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CCA)于1992年起实施环境成本信息披露表彰制度。其他欧盟国家包括丹麦、瑞典、荷兰以及挪威均在2000年之前强制规定企业披露环境成本信息。日本环境省2003年的《环境报告书指导方针》是日本上市公司发布环境成本会计和有关计算指标、发布环境信息的指南。加拿大政府的要求则更为严格,对全国的企业(上市和非上市)都要求披露:企业必须做污染预防计划(该计划书同时是企业贷款评估的重要依据)。污染预防计划书摘要送交环境部,由政府通过媒体和网络来向公众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5月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但由于没有强制性, 2012年沪深两市共有6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仅26% 。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建立绿色机构投资者网络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国际上已经有一大批机构投资者组成了各种网络,并以此为基础达成了有关绿色投资的社会责任协议,推动在投资决策程序中引入环境因素、督促被投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比较重要绿色投资者网络的包括:1)The Investor Network of Climate Risk (INCR),成立于2003年。该网络包括100个大型投资者, 共管理11万亿美元的资产 。 2) The Institutional Investor Group of Climate Change (IIGCC)。该网络成立于2001年,现有成员80个,包括了欧洲的主要养老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共管理资产7.5万亿欧元 。3) The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 搜集和公布30个国家的2500个机构(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和由此导致的商业风险,要求上市公司就其碳排放披露更多的信息,目前代表了管理87万亿美元的722个机构投资者 。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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