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金融制度建设对绿色投资的引导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7-08 18:57

除了财政资金之外,还有一系列金融体制安排也可以翘动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这些安排不一定需要多少财政投入,但可以通过立法、要求改变评估体系、建立社会责任体系、提供环境成本信息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和投资者对绿色项目的偏好, 减少其对污染项目的投资倾向。以下简述几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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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明确金融机构(如银行)对所投资污染项目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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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美国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CERCLA 》,根据该法案,银行有可能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条件是:如果贷款人参与造成污染的借款人的经营、生产活动或废弃物处置活动或者对造成污染的设施有所有权,那么就必须相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被称为贷方责任(lender liability),且该责任是严格的、连带的和溯及既往的。1986年,马里兰地区法院起诉马里兰银行信托公司持有借款人用于清偿的物业,并拒绝EPA要求其清理污染物的提议。被告败诉,偿付EPA用于清理的成本 。类似案件在美国多达上百起 。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我国在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方面起步较晚, 目前的规定还停留在原则层面,操作性不强, 也没有任何银行因为环境事件受到法律诉讼,因此目前的体系基本上还没有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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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机构投资者在其决策过程中考虑到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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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ited Nations'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是一个由联合国发起,由全球主要投资者组织的国际框架,目标是实现六大“负责任的”投资原则,向全球正式推出责任投资原则。截至2013年4月全球共有超过1200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管理资产超过35万亿美元。中国的参与机构仅有3家,包括九鼎投资、云月投资以及商道纵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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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框架强调了投资者需要在投资过程中考虑ESG的元素,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以及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该框架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有:1. 提供投资指引,帮助签约机构(特别是新签约机构)在投资时加强ESG因素的考量,并通过专设监督机构定期考察。目前已经有超过20家国际知名金融机构(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等)明确将ESG因素加入其投资项目和资产配置分析模型中。2. 每年要求投资者公开汇报其PRI的实施情况,汇报和评估文件公开可查。3. 设立Clearinghouse论坛,要求签约机构参加会议,交流经验并建立投资者网络。4. 通过使用专筹研究经费,并联合学术界,研究机构投资者采用ESG标准的情况,进行案例共享,出版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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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评级中引入环境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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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和债券信用评级公司评定企业和主权信用风险时考虑到环境因素是一个新的趋势。巴克莱银行有专门一套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系统,包含了贷款部门、内部评级部门、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部门以及声誉委员会。一般的贷款案例中,只有贷款部门和内部评级部门合作,但一旦借款企业被认为有任何潜在的环境风险,则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部门会介入,并给出指导意见。如果有重大风险可能影响银行的声誉,则声誉委员会会作为最高意见介入。对每个项目的评估都需要经过评估流程,如果贷款获批,则项目执行/建造过程中公司也必须持须遵循环境政策,这些条款都会被写入贷款合同中。该评估体系还适用于巴克莱投资银行部的债券承销等其他业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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