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注重从实际出发,科学部署各项工作
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涉及的核算对象不同、核算边界不同、工作目标不同、数据来源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工作基础不同,并且核算数据精度要求越高,需要核算的内容和数据工作量越大,数据的可获得性越低、成本越高,因此要统筹平衡好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这就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加快推动,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目标导向,把握工作重点,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的顺序,科学有序开展工作,逐步建成体系完备、相互衔接、支撑有力、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夯实碳达峰碳中和数据基础。
一是设定阶段目标,明确工作方向。《方案》设定了“十四五”时期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分阶段工作目标。到2023年,要基本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相关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核算方法、技术手段、数据质量方面工作均有提升,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是聚焦当前重点,强调急用先行。《方案》提出坚持科学适用的工作原则,强调急用先行的工作方法。例如,《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当前基础,确定了四方面的重点任务,并且根据工作任务性质和国情实际,明确了须报领导小组审核、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具体工作事项。再如,关于统计核算制度,首先要求制定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核算方法,并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而对省级以下地区则提出鼓励的要求。
三是立足国情现实,遵循先易后难。《方案》提出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推进相关工作,这是坚持循序渐进、实事求是的重要体现。核算范围方面,当前在聚焦能源和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也鼓励开展对非二氧化碳排放、
碳捕集封存与利用、
碳汇等领域的
方法学研究。统计基础工作方面,要逐步建立完善与全国及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要求相适应的活动水平数据统计体系。排放因子库建设方面,要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实用性强、可信度高的排放因子编制和更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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