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设立目标的角度
碳基金的投资主体不同,其追求的目标也不尽相同:没有私人资本投资的碳基金,主要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例如:世界银行管理的碳基金、后2012碳信用基金;虽然有私人企业出资,但是由公共资本主导的碳基金,其目标是通过购买碳信用,完成本企业和本国的减排义务。例如: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虽然由私人企业和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但是其并不以获得商业利润为目标,而是要完成《议定书》规定下的减排义务;以私人企业出资并采取企业方式管理的碳基金,通过全球碳市场交易取得商业利润,以商业利益的实现为目标,例如:如英国排放交易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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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是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在一起进行集合投资,以获得资本增值或者股利收入为目标。以英国排放交易基金公司为代表的私人投资碳基金。在碳市场上通过“低吸高抛”碳信用的方式,获取商业利润,其追求的目标与投资基金具有一致性。而由政府资金、国际组织占投资主导地位的碳基金追求的目标是:通过与CDM/JI项目业主签订ERPAs,以购买碳信用的方式满足投资人(即投资国家、投资企业)的减排目标。这一交易是以碳基金的出资,CDM/JI项目业主提供碳信用为基础达成的,因此,碳基金提供的资金不是无偿的,而是以CDM/JI项目核准签发的碳信用为对价。碳基金与项目业主之间就碳信用的价格、交付、风险承担等方面展开谈判,最终签订ERPAs的行为,与一般的买卖行为无异。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碳基金运用市场机制,承担了交易风险,以最有效的成本获得碳信用,这些碳信用可以被碳基金的投资人用来抵消生产企业的碳排放量,从而生产企业可以扩大生产创造更多的利润,从这一角度来看,以有效的成本获得碳信用也是获得收益的一种形式。因此,由政府资金、国际组织占投资主导地位的碳基金通过购买碳信用。帮助投资人实现减排目标的同时,也为投资人提高了生产利润,获得了收益,这与投资基金追求的投资目标相一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二)从运行模式的角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投资基金是用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并由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投资、获取收益,是一种资金集合投资的金融工具。投资基金运行的模式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汇聚成一个基金。然后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和管理。再把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者。
碳基金在运行方面与投资基金颇为相似,通过发起人向各国政府、国际机构、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私人投资者等募集资金,设立碳基金,碳基金设立后交由国际机构、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作。碳基金管理人代表碳基金,将碳基金的资金以借款或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CDM/JI项目,获得CERs/ERUs,或者运用碳基金的资金与CDM/JI项目业主直接签订ERPAs,购买经签发的CERs/ERUs。从而实现碳基金设立的目标。以英国排放贸易基金公司(TEP)为例,其通过美国Weiss资产管理公司、Moore资本管理公司以及上市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TEP将资金交由EEA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EEA根据TEP董事会制定的投资政策,运用TEP的资金,投资到CDM/JI项目领域。EEA一方面通过直接购买或者借款的方式以最有效的成本获得CERs,另一方面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了一些股权投资,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获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三)从组织形式的角度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投资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也称信托型基金,主要采用商业信托作为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受托人(或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发起组织基金并按照基金契约来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基金受托人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基金投资者通过认购基金单位而加入到基金契约并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享有投资收益。契约型基金通常是一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虚拟机构,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代理投资组织。公司型基金是采用公司的形式设立的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公司的股东就是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在与投资基金订立管理契约后,既要办理一切管理事务,又要为基金充当投资顾问,提供调查资料和服务。基金托管人一般由投资基金指定的信托公司或银行充当,在与基金签订保管契约后,托管人负责保管投资的证券和现金。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碳基金的设立目标不尽相同,由此也形成了不同的组织形式。由私人公司投资设立的碳基金,在碳交易过程中其目标是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碳基金往往采用了公司型投资基金的形式,例如英国排放贸易基金公司(TEP),其大股东多为私人性质的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向CDM/JI项目投资,主要为了在一级市场获得较低价格CERs/ERUs,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售出的方式获得资本增值。以政府、国际机构、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为投资主体的碳基金,其追求的目标是通过购买CERs/ERUs,推进CDM/JI项目的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碳基金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往往采用契约型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例如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是契约型投资基金,其股东绝大部分来源于私人企业,但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不但是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的股东,而且投资设立了JCF来管理基金,使得该基金具有了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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